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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驾车上路交警制止危险行为
  本报讯日前,太白县一名16岁的少年私自驾驶着父亲的面包车上路,幸亏被交警发现,制止了他的危险行为。
  当天,太白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244国道178公里处设点盘查,当检查到一辆面包车时,民警看到驾驶员竟然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该少年神色慌张,声称未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让其说出其驾驶证号码时,当事人说了号码。民警查询后发现,该驾驶证号码所属人是一中年男性,准驾车型为C1。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少年说出了真相。原来,少年所报的驾驶证号码是其父亲的,他自己只有16岁,因为没有取得驾驶证,又怕被处罚,所以编造了谎言,企图蒙混过关。按照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该少年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民警对少年及其父母进行了法制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少年处罚1500元。本报记者韩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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