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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季宝鸡人花了226亿元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1%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6.13亿元,同比增长10.1%;总额居全省第二,增速位居全省第四。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一季度餐饮消费额为23.82亿元;商品零售总额为202.3亿元,同比增长10.6%。在商品消费中,吃、穿类的消费量占比较大,分别为26.65亿元和12.8亿元。如今,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兴起,这类消费支出逐年增加,虽然此类消费总额仅为4200万元,但同比增速达到了12.4%,增长较快。
  做旺商贸、扩大消费是今年我市优化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此,各级商务部门引导、组织商贸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全国消费促进月”“百家品牌百场促销”等活动,积极筹备“2019宝鸡春季商品博览会”。一季度的消费数据中,春节消费贡献不少,春节前后的餐饮消费持续火爆,特别是石鼓太阳市、第五大道、陈仓老街等地,节假日人流不断。
  今年,我市积极培育限上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限上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每月和县区商务部门业务对接,加大商贸企业培育力度;积极走访注册地不在宝鸡的大型商贸企业,争取在本地注册被纳入限上企业库,一季度全市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6户。大型零售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消费品零售指标的数据。本报记者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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