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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集中兑换今日结束,明日起——
全市103个主办网点可继续兑换
  本报讯4月30日,是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集中兑换的最后一天,如果不小心错过了也不必担心。近日,记者从人行宝鸡中支了解到,5月1日起,市民可前往由人行宝鸡中支确定的103个第四套人民币兑换主办网点办理兑换。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根据相关公告,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为集中兑换期。在此期间,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人可到我市任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
  记者了解到,全市范围内共有613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此次集中兑换期结束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斗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等103个网点将被确定为我市第四套人民币兑换主办网点。人行宝鸡中支货币金银科工作人员苏小群提醒广大群众,具体网点地址可于5月1日在宝鸡市政府网站上进行查询,如遇推诿兑换等情况,可拨打0917-3237296进行投诉举报。
  本报记者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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