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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杠杠卡住乱办学
春雨滋润特殊困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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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硬杠杠卡住乱办学
本报讯 培训机构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字样……4月23日,宝鸡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宝鸡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意味着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以后有了“硬杠杠”。
此次《标准》的使用范围是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包括民办职业技能类机构、托管、婴幼儿看护等非培训性质的市场服务机构。《标准》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应与其办学类别相符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使用的名称应与批准的名称一致;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字样;办学场所必须适合办学要求,符合消防、食品卫生等标准;办学内容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违规举行或组织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挂钩的“奥数”、等级评定、选拔性考试及学科竞赛活动,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向学龄前儿童教授小学内容。同时,校外培训机构应配备与办学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且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2/3。此外,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校外培训机构,都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并正常开展组织活动;暂不符合党组织设置规定的培训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指导下建立联合党支部,条件具备时应当及时按照要求建立党组织。
据悉,此次《标准》的施行时间是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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