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本期发布:
以案说法宣传文明交通

   本报讯“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毫克,就属于酒驾。”4月23日,渭滨交警大队交警来到市公交二公司,为150余名公交司机、公交驾校教练和学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文明交通宣讲课。
  当天,交警们除了组织在场的公交司机、驾校教练和学员集体宣誓外,还以去年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为例以案说法,呼吁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交警现场展示并讲解了酒精测试仪的性能及使用方法(见右图),提醒大家切莫酒驾醉驾。
  据了解,金台、扶风、岐山、千阳等县区的交警部门也在同一天开展了宣传活动,他们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授课等多种形式,对驾校教练和学员进行文明交通宣传。本报记者邵菲菲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