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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印发——
学业水平考试将考信息技术
  本报讯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宝鸡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我市将全面实施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并将把考试成绩作为毕业证发放和招生录取的依据。
  《方案》指出,此次考试对象为全市八年级的所有学生,考试时间为五月底前。考试试题采用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统一命制的试题,命题依据为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初中部分)。考试范围为指导纲要规定的初中所有七个模块的教学内容,以及经陕西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在全省使用的四套信息技术教材内容,这四套教材分别由人民教育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方案》指出,此次考试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考试+云存储”的形式进行,即考生在计算机上完成答题,考试系统自动评卷并将成绩存储在云端。考试时长15分钟,满分分值10分,考生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据悉,我市将把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义务教育初中毕业证书发放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因此,学生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获得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并具有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资格。
  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提醒考生,考生在考前15分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文具、U盘、移动电话等违禁物品;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不准传纸条,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对于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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