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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野外用火确保森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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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通知——
严管野外用火确保森林安全
本报讯日前,针对我市近期发生的多起森林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单位高度重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谨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当前,春耕生产逐步展开,清明节临近,进山旅游踏青的人增多,野外火源点多面广,森林火灾易发、高发,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通知强调,各县区、各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控责任,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应急管理和火灾扑救工作。
通知要求,从即日起,林区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于确需在野外用火的生产经营活动,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对于未经批准私自用火的,要依法制止并予以处罚;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对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发生火情不作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因处置失当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伤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本报记者王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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