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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食品将远离校园
晓妮
  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出台。该规定第二十条指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笔者看到这则新规后,不禁拍手称赞,这意味着“三高”食品将远离校园。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零食,特别是中小学校小卖部售卖的“三高”食品,因包装花哨、“味美”价廉,备受中小学生喜爱。殊不知,这些食品由于高盐、高糖、高脂等特征,其实是中小学生肥胖率越来越高的罪魁祸首。而且,部分“三高”食品多为“三无”食品、山寨食品,甚至是食品添加剂滥用和严重超标的伪劣食品,对于正在长身体的中小学生来说,危害不言而喻。学生是国家未来的栋梁,他们的身体素质关系着国家、民族的未来。为此,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三高”食品请出中小学校园,可谓是抓住了“受病之处”。
  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源。小卖部主要是“三高”食品的销售处,而不是生产处。因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多措并举“塞其弊”。首先,应追根溯源,严查“三高”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大型批发市场等,杜绝“三无”食品、山寨食品,甚至是食品添加剂滥用和严重超标的伪劣食品进入中小学校园,保障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其次,应建章立制,定期督查小卖部的食品售卖情况,防止“三高”食品“死灰复燃”。此外,学校及家长可通过知识讲座、黑板报等,向学生宣传“三高”食品的危害,引导学生远离“三高”食品,合理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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