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西秦视点
第04版:综合
第05版:金融之窗
第06版:广而告之
第07版:社会新闻
第08版:万象影刊
标题导航
|
走街串巷修单车
消防员火场中抢救出巨额现金
公益植树美化家园
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志愿者社区讲法规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志愿者社区讲法规
“野生动物受国家保护,禁止非法捕猎或经营……”3月18日,金台区西关社区街道来了一群志愿者,他们向沿街店铺、群众分发传单,宣传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规条例。
据了解,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西关社区近期制作了相关内容的展板、宣传单及告知书,并组织十余位居民志愿者进行宣传,同时还邀请辖区宾馆、饭店、药店等单位的负责人在告知书上签名,承诺严格遵守法规条例,保护野生动物。本报记者黎楠摄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