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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市纪委监委加强学法用法推进依法治理纪实

     市纪委监委组织干部到中国政法大学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郭佳鑫张宁
  走进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干部们认真学习的场景随处可见。每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案头上都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和学习笔记。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学法用法已成为市纪委监委机关的自觉行动,成为每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日前,市监委被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评为“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学懂弄通争做学法“头雁”
  去年,在市纪委监委举办的“宝鸡清风大讲堂”上,省纪委监委多名领导受邀就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等进行专题辅导;今年初,市纪委监委机关举办“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党规纪法知识竞赛,以赛促学内化于心、以学促做外化于行,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提升……
  尊法学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市纪委监委通过集中轮训、以案代训、分层组训、考核竞赛、实践锤炼等多种方式,采取个人自学、邀请专家授课、集中辅导培训、撰写心得体会等多项措施,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不断培养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学习贵在持之以恒。为了让学习成为习惯,市纪委监委建立了“三项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用法纳入市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3次的法律知识学习。
  机关依法治理集中学习制度。将依法治理学习列入机关年度学习计划,定期集中进行法律法规学习。此外,结合审查调查人员长期在外的实际,市纪委监委还在办案点设立临时党支部,组织开展法律学习,一个都不落下。
  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本着“以考促学”的策略,每年对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考试,将考试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习既要“请进来”,更要“走出去”,不断开阔视野、增长阅历。市纪委监委组织138名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到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国家公职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与法同行新媒体宪法知识大赛”等各类培训和在线学习活动;邀请省审计厅、宝鸡文理学院等单位专家进行法治专题辅导讲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水平。
  市纪委监委采取集中学习与干部自学、学理论与学业务知识相结合的方式,以机关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研讨和交流发言,使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八小时之外,纪检监察干部们学习热情依然不减,时时关注“学习强国”、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并在各党支部微信群中转发中省重要部署、媒体深度解读文章等,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深化。
  延伸触角当好普法先锋
  去年11月14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琦来到市委党校,以《深刻认识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形势和要求,做讲政治敢担当重勤廉的新时代好干部》为主题,给市委党校2018年秋季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上了一堂内涵丰富、生动深刻的党课和党纪法规课。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在抓好自身学法用法的同时,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夯实依法治理工作基础,通过廉政教育这一有力载体,推进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
  市纪委监委机关相关负责同志先后分别到市委党校、市级部门、国有企业和各县区讲廉政党课58次,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传解读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面。同时,还将党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监察法等作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的重要内容,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市纪委监委还创新思路,整合法治宣传资源,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精准普法新模式,不断增强宣传的渗透性,取得了良好效果。在“线上”,充分利用宝鸡纪检监察网、“宝鸡清风”微信公众号、廉政手机报等平台,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发布市纪委监委依法治理工作动态;在“线下”,利用《宝鸡日报》“廉政广角”专刊、市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等多种载体,加强依法治理宣传,并结合每年依法治理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机关法治大讲堂、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主动参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先后制作宣传版面1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70余人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系列普纪普法措施,提高了我市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法守纪的意识,培育了群众参与法治反腐的“土壤”,为反腐败奠定了良好基础。
  落细落实争当用法模范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反腐败协调机构成员单位的高效联动配合,从严查处了市卫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宁建国,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陈均会,冯家山水库管理局原副局长乔军辉等40余名县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都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统筹用好纪法“两把尺子”。
  学法贵在用法,必须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市纪委监委坚持在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违纪违法案件,始终坚持依纪审查处理、依法调查处置,维护公平正义。
  为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市纪委监委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宝鸡市纪委监委“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建立了依法治理责任清单和责任制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室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市监委成立之后,市纪委监委着眼职能任务从单纯执纪向执纪执法并重转变的实际,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用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对内,制定了《监督执纪依法监察工作试行办法》《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依法监察常用法律文书》等制度规定,细化了询问、留置、调取、扣押等12项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审批流程和具体要求,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内部监督管理全过程进行规范;对外,制定了《移送案件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等73份法律文书。同时,做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发挥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法。
  纪检监察机关不但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工作,更要以法治精神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做践行法治理念的表率。为此,市纪委监委还建立并完善了对于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回避制度,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纪委监委将以获评全市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为契机,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在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上下功夫,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贯通起来使用,通过纪法高效贯通、同向发力,不断提升反腐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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