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本期发布:
文化创意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付笑
  旅游要发展,离不开文化的参与,没有文化参与的旅游,就像是不放醋的臊子面,就像是不放辣子的擀面皮,缺了那个提神的味儿。
  要让旅游显得“有文化”,除了掘地三尺“挖文化”,还可以别具匠心“造文化”。近年来,国内不乏这样的新兴旅游城市:或是因一本书捧红,或是凭一部剧带火,或是靠一首歌炒热,总之,一个好的文化创意,就有可能让一座原本寂寂无名的城市,成为人人心向往之的热门旅游目的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造文化”,是以本地已有的文化资源为基础,经过巧妙设计和合理加工,让“旧”文化以“新”面貌呈现出来,绝不是无中生有、牵强附会地瞎编乱造、胡编滥造。一言以蔽之,文化创意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同时,文化创意要拒绝低俗。前些年,国内掀起一阵“名人故里”热潮,各地纷纷加入“名人争夺战”,哪怕有只言片语的名人传说或名人故事,都成为打造所谓“名人故里”的根据。于是,历史上的名人被翻了个遍,就连小说里的人物也不能幸免。有的城市为了名人效应不惜挑战社会道德底线,甚至上演打造“西门庆故里”的闹剧。
  另外,文化创意要拒绝雷同。每座城市都有各自不同的文化,但一些城市在旅游开发中,却陷入了随大流、蹭热度的误区,搞出了许多有名无实、千篇一律的旅游项目,不仅“费力不讨好”,难以获得相应的旅游收益,反而埋没了真正属于自己的文化特色。这种盲目发展,既对历史不负责,也不能获得长久的利益。
  我市在旅游开发中,要围绕建设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名城这根主线,用活、用好文化创意,使之成为宝鸡旅游的不竭源泉。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