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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问题专题解答
  10.出借人表示免除债务事后反悔,能否要求债务人继续偿还?群众来信:
  几年前,我朋友王某的妻子得了胃癌,王某四处筹钱。2016年3月,我看他很可怜就借了4万元给他,王某也给我出具了借条。2017年3月,王某妻子不治身亡,王某因为妻子的事情整日酗酒,工作也丢了。我当时看见他的状态,就对他说,当时借给他的钱不用还了,只要他振作起来。2018年4月,王某开了家餐馆,生意非常火爆,半年时间把借的钱还了一半多,但是一直没有给我还。我去找王某要求还钱,王某以我已经免除了他的还款义务为由拒绝偿还。请问,我现在反悔不想免除债务,能不能继续向王某要钱?律师解答:
  首先对您在朋友危难之时慷慨解囊表示敬意,对您在朋友低落时给予鼓励表示钦佩。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可见借款合同因免除债务而终止,是不可逆转的,也是不可撤销的,所以,您作为出借人事后反悔无效,借款人可以拒绝偿还借款。但是如果您否认免除这一事实,借条也没有还给您朋友,且没有给您朋友出示过免除债务的书面凭证,比如短信、邮件、书信等有文字记载的东西,您朋友对您免除债务的言语表示也没有录音,即没有证据证明您当时向他做出过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那么,您仍然可以拿借条去起诉您的朋友,但是这样做还是会有风险,如果开庭您朋友有证据证明您曾做出了免除债务的证据,那您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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