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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签了装修合同却违约
高新工商分局马营工商所帮助群众维权
  本报讯市民丁某遇到了一件头疼事,虽然和家装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但是家装公司却不按合同来办,而且一拖就好几个月。近日,在高新工商分局马营工商所执法人员的协调下,这件让丁某头疼的事终于解决了。
  2018年9月,丁某与西安某装饰公司宝鸡分公司签订新宅装修合同,签约合同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并承诺附送卫生间浴霸、厨房推拉门(合同上注明)等一系列家装用品。然而,直到今年1月28日房间主次卧衣柜还未完工,说好的海尔洗衣机变成了TCL洗衣机。为此,丁某多次打电话交涉,但该公司均以未到货为由推脱。无奈之下丁某只好请求工商部门依法处理此事,接到投诉后,高新工商分局马营工商所第一时间派执法人员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装修事宜依法调查,并组织双方学习《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明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执法人员的协调下,丁某和装修公司双方达成和解,装修公司按照合同履行,丁某也表示不再追究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温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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