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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雪为令 各方联动融冰除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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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完成今年首次融冰工作
民间借贷法律问题专题解答
宝鸡典故走进热播剧《皓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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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问题专题解答
6.公司直接向董事、监事、高管提供借款是否合法?群众来信:
我是某公司的董事,有时会因为公司业务问题向公司借款,并给公司打借条,工作完成后就及时归还了,但是公司的法务告诉我,公司不能直接给我借款,这是法律禁止的,现在为了工作原因我还能向公司借款吗?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第115条的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这确实是禁止性规定。如果公司股东对公司给您的借款行为提出异议,是完全可以依据该条规定主张借款行为无效,要求您返还借款,如果因为此次借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您与负责提供借款责任的人员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实践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或者子公司借款常有发生,不能一律作无效处理,而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善意借款,比如为公司出差借款、为公司购货借款和家庭困难借款等,经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批准,大额借款经全体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不影响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借贷;如果是以借款为名,暗中转移公司资产,掏空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侵害公司及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对这些恶意借款行为,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认定无效。因此您是否可以继续借款,主要看您借款的目的,若能及时归还,并不影响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您可以按照之前的工作方式向公司进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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