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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魏万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18年调处矛盾纠纷1264起
  本报讯近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大会召开,眉县司法局营头镇司法所所长魏万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据了解,魏万明从2001年到营头镇司法所工作至今,承担着该所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等九项职能。18年来,魏万明始终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坚守着“立足基层、面向群众、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少说多干、取信于民”的个人信条,用朴实的话语和无私的付出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据了解,18年中,魏万明组织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1264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他在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中,成绩突出,制作的档案资料规范整齐,卓有特色,被县司法局作为模板在全县推广学习,总结的社区矫正“十一工作法”受到市县领导肯定。同时,他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多次协调相关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其中,为3人办理户口,为16人落实责任田,为2人办理民政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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