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版
第03版:专版
第04版:综合
标题导航
|
迅速开展隐患排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习近平会见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和财政部长姆努钦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召开第三次会议
以改革创新促进乡村振兴
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周末天气阴冷明日或有雨雪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举行发言大会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尹清辽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交流时强调:
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本报讯全市“两会”期间,市委副书记尹清辽分别与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代表人士座谈。
在听取各宗教界代表人士发言后,尹清辽强调,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发挥自身优势,团结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服务全市社会发展大局,始终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要持续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四进”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信教群众,对教理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积极弘扬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要坚持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引导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宗教事务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要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尹清辽要求,市统战、宗教部门及相关县区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指导宗教界建立健全财务、安全等各项制度,扎实推动“和谐文明寺观教堂”和“和谐文明宗教教职人员”争创活动深入开展。
宗教界代表人士表示,要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宗教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慈善公益事业,为促进全市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作出更大贡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景耀平及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部分县区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本报记者组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