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本期发布:
多开展高质量文化活动
——访市政协委员、宝鸡市群众文化激情广场办公室主任贺术峰
  本报记者组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文化活动的需求与日俱增。市政协委员、宝鸡市群众文化激情广场办公室主任贺术峰在参加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时建议,应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确保周周有活动、天天有创新,提高群众性文化活动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贺术峰介绍,市激情广场自2003年以来,成立了舞蹈、秧歌、歌唱等团队100多个,他们的足迹遍布我市的公园广场、城乡社区,为广大群众送去了欢声笑语,极大地丰富了大家的精神文化生活。如今,市激情广场已经成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一张靓丽名片,获得全国以及省市多个奖项,惠及了广大城乡群众。不过,虽然我市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得火热,但是依然存在管理不规范、文化活动质量不高等问题。
  贺术峰说,高质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内容要新、形式要新,群众参与性要强。群众性文化活动工作者在活动的组织开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运用先进的理念和知识开展文化建设工作。文化活动组织要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创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向群众传播正能量。比如在作品的创作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本地文化元素,丰富文化活动内涵,用讲故事的方式创新文化活动,带动和吸引更多群众参与进来,让群众在参与中提升幸福感。
  贺术峰建议,政府应加强对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管理,多引导、多扶持,各活动团队要规范注册、登记,明确活动地点和活动时间,避免出现抢地盘、噪音扰民等现象,确保文化活动文明、规范开展。此外,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应深入基层,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让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节节攀升。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