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中心敬老院为老人举办集体婚礼
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送流浪老人返乡
特岗教师渭梅女(左一)当选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
全国社会组织扶贫现场观摩暨示范培训班在宝鸡举行
太白县福彩投注站设立救助点授牌仪式
“公益福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资助金发放仪式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现场
麟游县中心敬老院为老人集体过生日
2018年,市民政局以“建设幸福宝鸡、民政走在前列”为己任,真抓实干促落实,改革创新求突破,凝心聚力创品牌,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均衡发展、质效提升,让困难群众心里有温暖、生活有奔头。现将一年之中的十件大事进行梳理,敬请读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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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被确定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2018年5月,宝鸡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出台《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累计建设县区级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12个、民办养老机构1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4个、县区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敬老院21个、农村幸福院1129个,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5张。高新老年公寓入选全省第一批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姜炎老年公寓、福乐老年公寓被确定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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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被表彰为全省农村幸福院绩效考评优秀市
2018年6月,宝鸡被表彰为全省农村幸福院绩效考评优秀市。23个深度贫困村农村幸福院全部建成投用,全市农村幸福院总数达到1129个,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同时,将农村幸福院市县运行管理经费从1万元提高到2万元,并纳入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助力脱贫攻坚“1+7”方案,形成了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政府补贴与地方自筹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运行管理机制,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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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
2018年7月,出台《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举办了全市灾情管理人员培训会,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会商、评估等机制,民政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网全面组建到位并开通运行;累计创建50个国家级、47个省级、56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有效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在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上介绍了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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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
2018年8月,我市全面完成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平均年龄46.9岁,比上届下降3.4岁,大专以上学历4000名,比上届提升9.5%。出台《关于加强镇街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全市116个镇街民政办全部达到“三有四全”规范化标准,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1159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民政协理员,基层民政服务力量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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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渭梅女当选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
2018年9月,特岗教师渭梅女当选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在全系统扎实开展“走、提、创”“四年建设”等活动,组织开展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深化作风转变以及“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举办了2期“宝鸡民政讲坛”和全市镇街民政办公室主任示范培训班,组织8批52人次外出学习,选派3名干部赴徐州市对口单位挂职锻炼,评选在基层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民政先进个人12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获评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市儿童福利院爱心妈妈张亚莉家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五好家庭”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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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全国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现场会在宝鸡召开。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社会组织信用红黑名单制度,规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推进“百家社会组织进百村扶千户”活动,引导全市471家社会组织与267个贫困村建立帮扶关系,投入款物、服务折合人民币9366万元,受益贫困人口12.33万人次,实现了省级深度贫困村帮扶全覆盖,人民网、新华网、新华社《高管信息》等主流媒体对我市做法进行了报道,社会组织扶贫“宝鸡模式”受到国务院扶贫办和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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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退役军人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活动
2018年11月,在全市集中开展退役军人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意见》。成功举办了2018年“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和宝鸡市烈士公祭等活动,宝鸡英烈纪念墙和扶眉战役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全面建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及悬挂光荣牌工作同步推进,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各项政策,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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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率先开展具备条件福利彩票投注站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工作
2018年11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具备条件福利彩票投注站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工作。组织开展“关爱救助、让爱回家”及公益福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贫困留守妇女和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等活动,为26名无法查明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落户安置。全力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建立市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联席办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部实现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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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通过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
2018年12月,金台区通过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完成了单位型社区剥离移交、13个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和行政村、社区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信息录入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注册登记,指导县区制定了“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一事一约”1000余个,实现群众文化、医疗、助老、缴费、服务“五不出社区”,渭滨区实验创新区工作通过省上中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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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支出救助典型案例”入选民政部2018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十佳优秀案例
2018年12月,我市“刚性支出救助典型案例”入选民政部2018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十佳优秀案例。我市全面落实渐退帮扶和分类施保政策,取消城镇低收入救助对象、城镇特定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将居民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纳入扣减范围,推动“收入型”救助向“支出型”救助转变,在2018年全国核对工作总结交流会暨社会救助创新论坛上介绍了经验并在全国推广。开展以社会救助公示为重点的规范管理活动,全市116个镇(街)、1159个行政村和192个社区全部设立了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