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邻里冲突引纠纷巡回审判促和解
陇县法院以案释法受村民欢迎
  本报讯如今,在农村地区,邻里之间因建房期间的一些问题时常发生纠纷,该如何正确处理?近日,陇县法院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村子里。在家门口开庭审案,不仅化解了邻里间的纠纷,同时也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日前,在陇县东南镇某村的一场巡回法庭审判引来了不少村民的旁听。本案中张某在建房时由于管道排水的问题,与邻居张某某发生矛盾,张某某对张某大打出手,从而引发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遂张某将张某某诉至陇县法院。开庭前,法官曾多次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并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法官考虑到近年来村民在新建房屋时,因相邻权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越来越多,本案在农村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为减少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同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陇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决定将该案开庭地点定为案发地村委会。
  当天庭审中,双方充分陈述了各方的意见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合议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休庭后,办案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经积极调解,双方也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而在庭审的过程中,该村20多名村民进行了旁听。此次巡回庭审,不但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而且法官用这种现场“以案说法”的审理方式,为当地群众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普法宣传,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白杨)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