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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问题专题解答
2.企业向社会个人借款是否合法有效?
群众来信:田律师您好,2016年12月3日,某房地产公司向我借款20万元,约定年息10%,借期一年,我去要过无数次,都被打发回来了,因为老板和我是朋友,我也不好撕破脸,但是时间太长,我儿子要结婚,急用钱,前几天去要,老板说马上给我准备,但我又怕他是敷衍我,他们向其他群众也借钱了,但具体借了多少、有多少人,我不太清楚,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您好,感谢您的来信。首先您要保存好借款合同或是借条,如果是银行转账还需妥善保管好转账凭证,而且每次去要款的时候最好录音,以证明您一直在要求还款,以免超过诉讼时效。您所面临的问题属于企业借款,认定企业向社会个人借款行为的效力主要看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出借人是不是特定的人。比如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客户个人借款,或者企业主向自己的亲戚朋友借款,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为合法有效。企业若向社会不特定自然人借款的,就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
第二,借款是否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企业因自己生产经营需要,向社会不特定自然人借款,只要不超过必要的限度,但确实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一般都认为是合法借贷。但如果不用于本企业经营,而是高利转贷,从中牟取非法利差收入,无论向谁借款,都是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如果该房地产公司只是向少部分特定人群借款用于经营就是合法有效的,您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该房地产公司向不特定人群借款且人数多、数额大,以致无法还款,就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或者该房地产公司借款并非为了经营而是高利转贷等行为就属于非法经营,都属于刑事案件,需要报案处理。建议您先请律师对该房地产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还在正常经营,且有能力偿还您的借款,建议您尽快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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