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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普惠暖人心释放发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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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税务局:
政策普惠暖人心释放发展新动能
今年以来,宝鸡市税务局积极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负税收政策和“放管服”改革措施,做到“应享尽享”“应优尽优”,不断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大”优惠
国务院2018年4月25日发布七项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标准提高到100万元,季度预缴申报时可减免15%的税率优惠政策。宝鸡市启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范围后受益的企业之一,该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99.31万元,申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14.90万元,优惠金额是缴纳税额的1.5倍。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邓秀兰说:“在小型微利企业没有扩围之前,我们公司超标准、不符合税收优惠的条件。今年新政策出台后,我们公司就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了,直接减少了当期缴纳税款,感受到了税收的‘小确幸’。”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企业有91户,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940.66万元,有力地节约了小型微利企业资金,实实在在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加计扣除鼓励企业研发
陕西四维衡器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衡器制造业的骨干企业。在谈到税负感受时,该公司董事长王建军说:“公司主营电子衡器,这个行业需要不断创新、深钻技术。2017年度公司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320.08万元,按照75%加计扣除优惠比例,直接扣除了240.06万元,相当于减免了企业所得税额60.02万元;我们公司同时又是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较强,2017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491万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额249.12万元,占当年应缴税额的比例为66.76%,减税比例真不小。10月起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也为公司员工带来了好处,个人负担税收将明显减少。我们公司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的是真金白银,使我们公司有信心有实力加大投入,改进和优化产品,继续占领市场。”
据统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企业在内,全市2017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上,研发费用在据实税前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3.5亿元,政策优惠面同比大幅增长,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双创”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发企业研发、创新的热情,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政策普惠降税减负暖心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宝鸡市税务局采取集中宣传、上门讲解、专项培训、重点辅导等多种方式,实施“能感知、有温度、见效果”的税收政策帮扶措施,精准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及优惠政策,让改革红利更多惠及纳税人,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和税收负担,有效解决纳税人的困惑和难题。
陕西宝新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2018年申报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额215.68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1%。该企业负责人说:“没想到我这个公司还能减免这么多税,让我们确实体会到了国家对企业的扶持。公司近年来发展势头较好,得益于公司产品市场较好、运营成本有效降低,也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我对公司的前景充满信心,将继续扎根西部地区、扎根宝鸡,适时扩大生产和开发新产品。”
陕西完美印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入驻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已减免企业所得税额0.35万元。该公司法人于方说:“我们公司刚起步,人员少、业务少,正在创业阶段,需要国家在财政补助、租金、税收、企业孵化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我们公司渡过难关,步入成长期。公司盈利能力不足,减免的税款相比大企业有点少,虽然钱不多,但至少可以增加部分购买原材料的资金,解燃眉之急,如雪中送炭,倍感暖心,对公司进一步的发展肯定有好处。”
面对国家的减税目标、纳税人的期盼、税务部门的职责、税收政策的再升级,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捷表示:“宝鸡市税务局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民营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准确及时的税收政策,确保国家一系列降税减负政策切实落地生效,让改革红利惠及纳税人,为企业增添新活力,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宝鸡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高质量发展。”(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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