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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张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破获了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务必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为人民群众“扫”出海晏河清与朗朗乾坤。
  “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遵循的原则。从普遍规律来看,黑恶势力的形成和发展都会经历一个从小到大、由“恶”到“黑”的过程,越早打击治理,社会危害就越小。因此,政法机关必须关口前移、及早出手,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在其没有形成气候之前就依法打击。否则,一旦其羽翼丰满,不但会增加打击成本,而且还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政法机关务必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降低其参与涉黑涉恶犯罪的可能性、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扫黑务净、除恶务尽”,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扫黑除恶”与以往的“打黑除恶”相比,一字之变,彰显了理念的变化。从“打”到“扫”,更强调依法处置、标本兼治。这就要求政法机关必须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出重拳、用重典,见黑就扫、遇恶就除、斩草除根,绝不给黑恶势力以喘息之机,更不能让其“死灰复燃”。长期以来,“黑”不胜扫,“恶”不胜除,究其原因,关键一条是没有及时铲除其背后的“保护伞”。因此,扫黑除恶必须剪其“网”、断其“根”、破其“伞”。要深挖黑恶势力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对充当“保护伞”、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的,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除了打击,还应找准“病灶”,分析黑恶势力存在的深层原因,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不给黑恶势力形成的机会。
  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拿出勇于碰硬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不达目的不收兵的气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我市“四城建设”保驾护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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