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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探索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
将物业纠纷化解在社区
  本报讯“多亏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使我们终于弄清了车库出租收费标准。”日前,市区东岭社区一小区业主反映,小区车库出租费贵,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得知后,及时给大家讲解收费标准,最终得到业主谅解。
  据了解,今年6月,东岭社区成立了全市首家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及时化解物业纠纷。如今,该机构已成了业主的“主心骨”。
  物业管理与业主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市目前有三分之二小区因入住人数不够等种种客观原因,无业主委员会。加之物业公司服务和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导致出现物业纠纷,业主的权益无法保障。为化解双方矛盾,规范、提高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市住建局今年出台了《宝鸡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逐步解决无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的权益保障问题。探索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临时成立该区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及时化解物业纠纷,其成员由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业主代表等组成。
  东岭社区负责人告诉笔者,为提高辖区各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每月组织物业公司党员学习,积极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让其为业主搞好服务。同时,他们还随时前往物业公司检查并走访业主,了解大家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改进。此外,每月都会召开委员大会,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化解物业纠纷。据悉,在东岭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辖区各物业公司不仅管理更加规范,服务也越来越好。(邵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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