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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以来,市食药监局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两年”“四大”(创新突破年、责任落实年;大宣传、大培训、大办案、大督查)的工作思路,以打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升级版为目标,持续开展源头治理,切实落实企业责任,创新监管方式,积极防范风险,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了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广泛开展示范创建,发挥“头雁”效应。深化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太白县、眉县、千阳县、渭滨区、岐山县、陈仓区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镇街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42个,树立各级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1350多个。
  突出重点领域,保障食药安全。在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风险等级管理完成率达到90%。积极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反欺诈保健康”宣传活动,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消费宣传4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1万本、“倡议书”1万份,协调处理产品购销纠纷2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全市80%以上的餐饮企业建成了“阳光厨房”。食品抽检9670批次,合格率97.34%;药品抽检876批次,合格率99.32%。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356例。受理投诉举报419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67起,移交涉及刑事案件4起,有力打击了食药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创新监管手段。全市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大中型餐饮“4D+”管理、农村家宴监管、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提升、食品药品培训考试系统、食品安全专业检查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监管工作措施更加有效。简化审批流程,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四证合并审批”改革,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能,服务企业发展。
  丰富平台载体,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六进”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用药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竞赛、食品安全网络互动等大型宣传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行业协会代表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员,监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部门、企业、学校、社会、媒体共同参与的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共治共享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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