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东张宁
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是民之所盼;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是民之所愿。污染防治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为打好这场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严明的纪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人民群众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向生态环保问题“亮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保护生态环境既是责任担当,更是政治担当、历史担当。然而,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没有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要拿起问责利器,以强力问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责,切实解决环保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
今年4月,渭滨环保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道路洒水降尘等项目中收受贿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扶风县绛帐镇政府履职尽责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原西街造纸厂内存在非法砂厂并违规生产问题,且整改督促不力,群众二次举报,影响恶劣。西街村村委会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绛帐镇分管副镇长、武装部部长、国土所所长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这是我市查处的一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给全市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开展生态环保问题专项治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强力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一方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从信访举报中发现环保问题线索,加大专项监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另一方面,采取常态化巡查、联合执法、自查自纠等方式,及时跟踪督办各级环保督查交办的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严肃处理主体责任不到位、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针对高新区八鱼镇清庵堡村垃圾场环境污染问题,给予八鱼镇镇长、镇政府分管领导、镇城管卫生办主任行政警告处分。针对陇县东风镇席家堡村违规出租土地采砂问题,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九组组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县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进行诫勉谈话……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抓住不放,打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铁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274起,党政纪处分256人,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全程跟踪督办
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
“岐山县益店镇官庄村六组有一个生活垃圾填埋场,附近6个镇(组)的垃圾都在此倾倒,距离村子直线约200米,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填埋场产生污水污染当地地下水,垃圾产生的恶臭气体扰民,影响村民生活和饮水安全。”这是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一个环境信访投诉件。
11月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后,我市制定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推动重点工作,全力做好配合保障。我市成立了市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高质量办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同时,组建了6个工作组,其中,由市纪委监委抽调人员组成的督查督办组,专门负责督促各县区对转办信访问题开展即查即改,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重复投诉、县区上报办理结果省市审核未通过的重点信访问题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县区做好查处工作;对报送调阅资料不及时、信访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实施督办,督促相关县区、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
督查督办组坚持每日调取当天交办问题来件,建立《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督办台账》,及时安排各县区督导组进行跟进,全程监督问题查处办理和结果上报情况,针对办理中出现的问题,由组长带队前往现场进行重点督办。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把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任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健全分办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连日来,督查督办组对眉县社会水泥、扶风杏林镇“一刀切”和绛帐镇4家采石场问题进行现场督办,进一步严明要求、夯实责任,提出整改要求。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岐山县益店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督查督办组人员多次前往现场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岐山县给予县住建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城投公司原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原分管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岐山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益店镇以“工作不严不实,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为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切实转变作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在督查督办组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鼎力配合下,督促解决了“陕西红旗民爆集团3个爆破厂炸药残留二氧化硫气体致使林木受损”“扶风县老实人超市西侧商户宣传噪声严重扰民”“眉县雅荷花园小区6号楼下两家餐馆油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等一系列问题,负有责任的党员干部受到了追责问责,回应了群众期盼。
紧盯问题整改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今年8月20日,生态环境部派出8个督查组进驻我市开展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强化督查内容包括:“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工业炉窑整治、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等13个方面。
针对我市被督办的环境问题,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充实督查督导力量,市上成立了市配合督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处室,并在原有4个督导组基础上增加9个督导组,组成13个现场督导组进驻各县区现场督导。其中,督办督导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负责,紧盯环保问题整改以及强化督查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指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逐项查责任主体、查责任台账、查工作精度、查整治成效、查验收销号,做到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验收不销号不放过。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贻误工作、整改不力的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查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倒逼生态环保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真正形成不敢污染、不敢失职渎职的良好氛围。
3个月来,督办督导处和13个督导组依据各县区整改情况汇总表及时分析研判、强化措施,对整改进度缓慢的部分县区先后开展了8轮次的重点巡回督查,确保各个督办问题有效整改。针对渭滨区、高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甄别不清等问题,9月21日,市政府对两个区进行了约谈。
“宝鸡市易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安装治污设施,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无环评手续,无任何治污设施,于是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取缔”……在督办督导处、督导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助力下,目前,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共交办我市477个问题,其中国家督办273个,截至11月14日,387个问题已具备销号条件。
今年前9个月,我市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指数达到4.9556,为关中城市最好;1月至10月,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19天,同比增加4天,继续保持关中第一。今年以来,全市拆改燃煤锅炉1703台,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近千户,完成农村“五改”25.8万户,治理餐饮油烟4081户,削减燃煤97.67万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428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监督检查,提供纪律保障,用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