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本期发布:
高交大队宝天中队陈仓省际执法站——
15分钟查获3起违法驾驶行为
  本报讯11月16日,市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宝天中队在陈仓省际执法站执勤时,短短15分钟内,接连查获3起“准驾不符”违法驾驶行为。民警提醒市民,“准驾不符”无异于无证驾驶,安全隐患极大。
  “准驾不符”就是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汽车的行为。当晚7时,驾驶人马某驾驶着甘肃牌照的半挂车行驶至执法站,马某异常紧张,经查验,马某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B2,按照规定驾驶挂车必须持A2驾驶证。没过几分钟,在民警执法过程中,另一辆车的驾驶员郭某从驾驶座跑下来,迅速与副驾位置上的人员交换位置,这一幕恰好被交警的执法记录仪拍摄了下来,面对证据,郭某交代自己持B2驾驶证,由于“准驾不符”怕被处罚,才交换位置。第三名司机周某,驾驶的是安徽牌照的半挂车,他也仅持有准驾为B2的驾驶证。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三名驾驶员的行为均涉嫌“准驾不符”。民警对三名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指出“准驾不符”的严重后果和危害,依据法律,三人分别被处以500元罚款、扣12分的处罚。
  本报记者王文静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