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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商史话
■章学锋/著
  雅安是姚家茶叶生意的中心,也是姚家商业布局中最重要的一个据点。作为清朝末年民国初期秦商的代表人物,姚文青的“天增公”商号是当时雅安最大的茶叶商号,基本上垄断了康藏地区的茶叶贸易。“天增公”是姚家诸多商号中的一个,除了茶叶,还经营土布、药材、白蜡等生意。甚至“在抗日战争结束前,姚家还是国内唯一一家与缅甸有锦缎生意来往的商行”。姚文青将家搬到了四川,位于卢进士巷的这个兼具中国园林风格和西方建筑风格的院落,就成为泾阳老家人来西安的歇脚地。民国时局势稍微安稳,忙于生意脱不开身的姚文青就让丈母娘住进这个院子,后又让自己的母亲和姨娘也住了进来。
  商之大者,为国为民。姚文青并不是卢进士巷里最阔气的人家,但他的儒雅、慷慨和乐善好施却最有名。他曾对孙子说:“姚家的钱是给外人用的。姚家的子孙应该自立,靠自己奋斗,不能贪图享受。”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他联合于右任,一起创建了泾阳县的第一所中学,还为泾阳县图书馆捐赠全套“四部备要”。新中国成立后,姚文青将自己的茶叶、纺织公司交给国家,将在陕西的其他17处房产一并交公,只留下这一处宅院。抗美援朝时,他将所积蓄的800多两黄金全部捐给国家用以买飞机。他一生拥有藏书10万册,“文革”后仅剩下千册,临终前也全部送给了吴宓的一个关门弟子。即便到了晚年,他也用有限的积蓄来帮助陕西籍的海外学子。1973年,不再从商的姚文青回到西安,在芦荡巷这个古朴幽雅的院落里度过了晚年。
  如果仅仅只有这些,姚文青会很快被历史的风尘所遮蔽。在生命之花即将凋谢之际,姚文青以惊人的意志力,梳理了几十年纵横商战的经验,并冷静清醒地以“天增公”为例,全面理性地总结了清朝末年民国初期秦商的经营思想,用七天时间写成《泾阳社树姚家商业经营概况》一稿。姚文青的这部遗稿,是具有浓郁亲历性的秦商重要文献之一。全文如下——
  泾阳社树姚家商业经营概况
  天增公号的规章制度,突出“做人正直,诚实不欺”的经营理念,各项事务均有详细规定:
  (1)伙员的来历:初入号的学徒,称为新客,全系号上掌柜、二柜以及其他老客的侄男子弟或亲戚,由他们举荐入号。间亦有县绅们的亲友,但仍需有本号人员推荐,方能入号。新客亦属本号货员的子弟、亲友等。
  (2)入号时间:每年春秋二季,以保荐入号之新客,由老客率领入川,老客体弱者将乘对半轿(二人抬),掌柜可乘丁拐轿(三人抬)、新客一律步行,行宿有定,一般一月零一天可达雅安,然后由总号再分配到各岸(即各处分号),凡在旧历十月一日以前到达总号者,本年即可进账,过期则下届始能进账(每账两年),故需计时间,赶于十月一日前到雅安,以免吃亏。此专就新客首次进账而言,以后则不拘也。
  (3)领本:新客进账后,即领本经布300两,两年账终,即可分红。新客初到号,期限一般为四年(即两账)始能回家,家有要事,经总号同意,亦可提前。回家休息约一年,第二次来号上,即为老客,照例增加领本100两,各日复本,复本以后,则按功劳之大小,酌量增本,不再有定。
  (4)领本制度:各号向无工资均属领本分红制,领本每人起码300两(新客),最多6000两(总经理),无论多少破账时先除去100两另行结算分红,谓之护本金,余下的领本,按东伙各半计算,此种方法新客最为吃亏。民国十六年(1927),两改为元,将新客领本,改为起码500元,并将护本金废除,一律以东伙各半计算。
  (5)领本、坐本、护本金:领本为分红标准,原属虚构,每账终结,按伙员在本账贡献的大小,按劳增加,有过误者,亦酌情处罚,故领本对每个伙员每账有增有减,总数上总是增多。民国后,逐渐增加,最多10余万两,改元为单位后,亦不过20多万元。实际营运不止此数。伙员死亡,其本账应分之红,仍应以付,等到下账方能下本除名。至于各处经理,多为更留一两账,有功者,甚至留三五账,始下领本,此即等于抚恤金。坐本为总经理和分号经理特有权力,总经理有功绩,可逐渐坐本至600两,分号经理,有劳绩,可逐渐做本至400两。坐本所之分红,三经理独得,死亡后,次账即下,护本所分之红,永存号上,以资营运,原则上不能动用(近似现在的公积金)。
  (6)支使之分发和东伙用钱之限制:每年春秋二季,总号必兑钱至老家,为各伙员按各分发支使,不管生意如何,支使必发。待破账分红后,再为扣除,如破账无红,作为专支,除支使外,伙员若尚有正当需要(如婚丧、疾病等),经总号同意,亦可多支。因为伙员彼此多属亲戚子侄,某家需钱,经理等是一清二楚,经理及保荐人,等于伙员的家长。至于东家,家庭用度,经理亦有限制,虽有存钱,不许乱用,故经理称为总管,其权不仅管伙员,亦管东家,真正是有职有权。此制度为先人所定,在天增公特别显著。
  (7)检查行李:早年伙员由川归陕,多系一帮,人数较多,有乘轿、有步行,行李则有骡马驮载。到陕后,先至东家家中,将行李卸下打开,请东家检阅。其有地位之经理推让一番,也可不检,其余行李,有一人提叠好之衣角,逐渐放松,放完仍包好,即算完毕。伙员带回行李,多为其父母所置寿衣,因号上终年有裁缝,布匹对伙员价格亦较便宜,其余就是自己给妻子缝点衣服,根本不会有什么禁品,从未有没收过一次。到了民国,土匪遍地,也不敢这样驴驮马载地大肆张扬,都改用邮寄,这个制度也就自然取消了。(连载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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