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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销售不合格绿豆糕——
我市两商家分别被罚款3000元
  本报讯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两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陇县泰和商贸有限公司和太白县裕丰超市均因销售的绿豆糕抽检不合格,分别被罚款3000元。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今年的监督抽检中,检出陇县泰和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6日购进的“昱柯”牌散装绿豆糕、太白县裕丰超市于2018年5月15日购进的“真康”牌绿豆糕,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市食药监局在调查中查明,由于两家单位未在经营环节排查出原因,依据相关法规,对陇县泰和商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7元、罚款3000元,对太白县裕丰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2.4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温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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