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本期发布:
盯住问题不放过边督边改抓落实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一起信访投诉办理完毕
  本报讯11月1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信访投诉督办组获悉,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市第一起群众信访投诉:姜谭路一企业有噪音、粉尘污染,转交我市办理。我市快速行动,果断出击,在规定的3天之内全部办理完毕。这是我市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环保督察取得实效的真实写照。
  据了解,11月4日,一群众向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投诉,姜谭路原发电厂内有一商砼站,在粉石机生产过程中,有噪音、粉尘污染,影响了附近群众正常生活。督察组将这一投诉转交我市办理。接到反馈意见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渭滨区调查核实。经区环保分局现场检查,姜谭路原发电厂院内共有3户企业,一户具备合法手续,一户列入区“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类名单,一户列入了区“散乱污”企业整改提升类名单。在现场检查中发现,3户企业程度不同地存在石料粉碎噪音大、料仓未完全密闭、砂石料露天堆放无全覆盖,产生扬尘污染等问题。于是,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分别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整改,并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责成宝鸡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对3户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行政警告处分等责任追究。区上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要求3户企业于本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市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市上将以这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环境突出问题,跟踪督办、立行立改,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
  本报记者庞文渊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