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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分食品抽检不合格——
家美佳陈仓园店被罚1万元
本报讯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两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家美佳陈仓园店因部分食品抽检不合格,被没收违法所得376元、罚款10000元。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今年的监督抽检中,检出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家美佳陈仓园店销售的乌鸡和鸡脯肉(进货日期均为2018年5月9日)被检出兽药残留超标,为不合格产品。市食药监局在调查中查明,该店未在经营环节排查出原因所致,并依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对家美佳陈仓园店做出没收违法所得376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本报记者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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