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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危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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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危险多
宝鸡交警一个多月查处114起违规行为
本报讯自今年9月21日起,陕西省重点高速公路严格实施货运车辆分道行驶管控措施,宝鸡交警迅速启动货运车辆分道行驶集中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共查处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14起、违法停车7起,确保了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七条高速路重点管控
记者了解到,此次分道行驶涉及陕西省的管控路线有西安绕城高速全段、连霍高速陕西段、京昆高速陕西段、福银高速陕西段、包茂高速陕西段、沪陕高速陕西段、银昆高速汉中至坪坎段。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又制定了六条具体要求(见相关链接)。
我市境内连霍高速西宝段阳平附近,秋冬容易起雾,能见度降低;宝天段隧道多,路况复杂;福银高速宝平段大型桥梁多,路面湿滑,冬季容易结冰,都需要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驾驶。
“实际生活中,部分货车为了追求通行速度,就会出现一些不文明行为,它们简直就是移动着的安全隐患。”宝鸡交警高交大队一位民警说,通过对货运车辆实行分道行驶管控,不仅能降低频繁变道造成的事故发生几率,还能减少因货运车辆自重大、车速高而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更有利于事故发生后的快速处理和路况恢复。
加大巡查引导车辆按规行驶
据了解,此政策的实施,对于交管部门来说,规范车辆安全运行才是真正目的。宝鸡交警高交大队联合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在9月初,就对全市高速公路进行了详细排查,特别是对隧道、桥梁、弯道的标志标线和路况逐一勘查,提出了增设货车分道行驶的警示标志和虚改实线建议,并增设“大型车靠右行驶”指示标志4处、“严禁货车占用客车道”警告标志1处,施画隧道、桥梁、弯道等特殊路段货车与客车分界虚改实线1400米。
在整治活动中,交管部门多管齐下,利用车载云台、警务通、照相机等取证设备,对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通过喊话、鸣警报器等方式,予以提醒纠正。路面巡查民警发现货运车辆违法行为后,将车辆就近引导至服务区或交警执法站,现场出示证据、现场教育警示、现场处理违法。
宝鸡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敬畏交通法规,尊重生命安全,摒弃交通陋习,自觉养成安全交通习惯。本报记者王文静
相关链接
管控内容:
(一)在双向八车道路段,第四车道为货运车辆行驶车道,第三车道为货运车辆超车车道,禁止货运车辆驶入一二车道;
(二)在双向六车道路段,第三车道为货运车辆行驶车道,第二车道为货运车辆超车道,禁止长时间占用第二车道行驶,禁止占用第一车道行驶和超车;
(三)双向四车道的路段,第二车道为货运车辆行驶车道,禁止货运车辆长时间占用第一车道行驶,货运车辆不得连续超车,超车时不得影响后方机动车正常行驶;
(四)在隧道、桥梁、坡道、弯道等特殊路段禁止货运车辆超车;
(五)在京昆高速涝峪至龙亭段、福银高速彬县至长武、蓝田至商洛西段、包茂高速铜川至靖边以及太乙宫至巴山段等山区路段双向禁止货运车辆超车;
(六)遇前方出现突发事件造成交通中断时,货运车辆必须靠右侧车道依次停车等候,严禁穿插、并行、并排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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