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本期发布:
矿区环境明显改善
凤翔县完成生态修复13处1120亩
  本报讯日前,记者来到凤翔县川口河段,只见采矿企业已全部关闭,矿区内栽植了侧柏、洋槐、女贞等上千棵各类树木,现已完成生态修复13处1120亩。这是我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出现的一个亮点。
  2016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我市环保整改反馈时,提出“凤翔县川口河段11户采石企业生态恢复工作滞后,关闭的采石场石渣清理和设备拆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对此,我市立即责成凤翔县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整改反馈意见,依法依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凤翔县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凤翔县“铁腕治霾”矿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凤翔县露天采石矿山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等,并现场召开全县采矿企业、粉石企业清理工作推进会议,建立完善机制,明确了整改责任、目标和时限。由县政府牵头,工信局负责,环保、国土、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以壮士断腕的决心,重拳出击,对粉石企业进行联合执法,切断电力供给,拆除粉石企业机械加工设备,清理石渣堆料,目前,各采矿企业石渣和机械设备已清理完毕。同时,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对西劝读、王家塬、姚家沟三组、西白村4个矿区,进行了土地复垦及植树造林绿化工程,栽植侧柏、洋槐、女贞等各类树木,使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本报记者庞文渊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