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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个交通巡回法庭开庭

  11月2日上午,我市首个“交通巡回法庭”开庭,当庭审理了一起醉驾肇事案。
  “交通巡回法庭”由渭滨区人民法院、陈仓区人民法院、高新交警大队共同组建,设立在高新交警大队。该法庭由渭滨区人民法院、陈仓区人民法院分别派驻法官,审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案件。
  渭滨区人民法院派驻法官罗晓华说,近年来,交通事故案件逐年上升,交通事故中纠纷调解难、诉讼程序繁、执行周期长等问题非常突出。通过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可以为广大群众提供立案调解、快速审执、法律咨询“一站式”服务,加强交通事故案件损害赔偿纠纷的化解工作。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贺东为“交通巡回法庭”揭牌。本报记者孙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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