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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
查新建校舍除甲醛隐患
  记者10月25日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针对一些地方发生的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甲醛超标,学生出现头晕、流鼻血等不良反应的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2018年以来新竣工交付使用校舍、新采购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隐患,有关排查情况要通过学校宣传栏、微信等媒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针对新建校舍投入使用后,发现学生群体性头晕、眼睛红肿、咳嗽、流鼻涕的事件,要及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相关校舍和设施设备进行甲醛检测,检测结果也要及时进行公示。对室内空气质量(甲醛)不合格的校舍要及时整改,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整改期间要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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