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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开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17年8月24日至9月24日,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委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1月5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把省委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落实。截至2018年9月底,42项具体问题中30项已基本完成整改,其余12项未到整改时限的问题正在加紧整改,均已取得明显进展。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整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副省长、市委书记徐启方明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扎实落实省委“五新”战略部署,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中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对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不讲条件,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市长惠进才担任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强调要把做好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用群众感受评价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会等35次,专门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市级领导结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参与推动整改工作,以上率下带头督导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积极跟进,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专门开设“省委环保督察在宝鸡”专栏,及时将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通过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和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聚焦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市委、市政府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带头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强化环境保护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不断推进全社会绿色发展。
  市、县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保工作频次明显增加,形成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及常务会,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举措的常态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宝鸡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基本构建了“党政同责、政府全面负责、环保统一监督、各部门依法履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有力促进了环保目标任务完成和督察问题整改。
  针对“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市委、市政府把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环保头号工程、政治任务和民心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经常性强调安排,人大、政协多次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市纪委监委助力生态环保,在全市形成了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抓、政协参与、纪委助力的工作格局;设立燃煤削减、扬尘治理、烟花爆竹禁放、移动污染源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农业生产领域污染治理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市发改委、规划局、城管局、公安局、工信局、农业局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工作推进;坚持月排名、公示、点评工作制度,把工作进展作为月度考核和季度追赶超越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引导,坚定各级领导干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广泛宣讲治霾现状与对策,形成“治霾人人参与、蓝天人人共享”的氛围。今年以来,全市完成农村“五改”258045户,其中改气完成36521户,电改暖完成20555户,改炕完成117837户,燃气壁挂炉改暖3664户,改灶79468户;拆除燃煤锅炉1703台,完成工业燃气锅炉改造24台,完成工业煤气发生炉改造14台;完成4081户餐饮油烟治理;完成21个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618户;完成机动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集中整治任务144户。2018年1-9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26,优良天数190天,同比增加4天;PM10浓度98μg/m3,PM2.5浓度49μg/m3,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针对“水环境污染问题”,市政府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印发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5个省级及以上工业聚集区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蔡家坡污水处理厂二期、陇县千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千阳县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均已完工并投入运行,陈仓区和扶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工,阳平镇污水处理厂已进水试运行,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完成了渭河市区段南岸截污工程,渭河蔡家坡段北岸排污口全部封堵,新增污水处理量约4万吨;金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已投运,金河工业园内5个排污口和玉池村等6个村已实施截污工程。加快渭河支流治理步伐,清姜河两岸治理及截污工程西岸目前已完工,东岸大部分区域完工;已编制石坝河、瓦峪河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东沙河、西沙河已完成截污,清水河截污工程已完工,渭河水质明显向好。
  针对42项具体反馈问题,市委、市政府及时制定了《宝鸡市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一提出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跟踪督查问效。各牵头单位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责任单位根据任务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六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办,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全市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除12项未到整改时限的问题外,剩余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三、巩固提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工程,继续把省委环保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围绕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推进源头治理,以更加系统、更加精准、更加严格的举措,全力打好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大保卫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努力走在全省追赶超越的前列。
  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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