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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警情是违法行为
一男子被凤翔警方行政拘留
本报讯近日,凤翔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谎报案情的案件,违法行为人侯某被处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
9月30日,男子侯某急匆匆地来到虢王派出所报警,称晚上挪完车后,忘记拔下车钥匙,早晨起床后发现面包车被盗,要求民警调查。接警情后,值班民警随即立案调查,并将案情向县公安局进行了汇报。由于辖区内从未发生过车辆被盗案件,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并指派刑侦大队全力配合对案件进行侦破。多日来,办案民警多次走访案发地周围群众,并对被盗车辆可能逃逸的路线进行研判,调取了大量的监控录像。经过耐心细致的调查,民警终于在宝鸡市区一汽车租赁公司找到了被盗车辆。经调查,警方得知侯某所述面包车被盗属于虚假案情,遂对其依法进行传唤。在事实证据面前,侯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原来,侯某在与租赁公司签订了汽车抵押合同后,并未履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抵押公司将侯某抵押的车辆扣回,侯某遂谎报案情称停放在家门口的面包车被盗。
警方提醒,报警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谎报警情、案情或者无故拨打报警电话,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张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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