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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随着我市饲养宠物犬的人越来越多,犬只扰民、犬只伤人及污染环境等事件时有发生。我市从今年9月15日到11月15日,集中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给街头狗立下规矩
■张敏涛
      公园入口处的醒目位置虽然竖起了严禁带宠物进入的警示牌,但是部分市民依然牵着宠物进入。

    市民遛狗时给狗拴上狗绳应成为习惯。

    市民将收留的流浪狗送往市流浪动物收容中心。

    执法人员向市民宣传文明养犬政策。

  狗舒服了人不舒  
  随着城市养狗数量的增多,狗咬人、扰民、随地便溺等现象时有发生。仅今年上半年,本报新闻热线就接到多条此类反映。
  今年6月,家住市区陈仓园的王女士遇到一件痛心事。她带孩子在小区散步时,两条没有拴绳的大狗突然从居民楼内蹿出,可能是被小孩手中的食物所吸引,直接扑上来咬伤孩子的手。孩子受到不小的惊吓,大哭起来。气愤之下,王女士和狗主人理论,双方发生了争执,幸亏民警及时赶到,才化解了矛盾。王女士说,她向物业公司反映了这件事,并与狗主人协商能否给狗拴上绳子,但狗主人依旧我行我素,她很担心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除了狗伤人事件,犬只扰民也成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家住市区金陵新村的赵先生说,新搬来的邻居养了好几条狗,楼道里经常会出现狗的排泄物,而且每天晚上狗叫吵得人没法睡觉。他和另外几家住户一起与狗主人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对方却表示,这些小狗都是他收留的流浪狗,实在不忍心将它们抛弃。无奈之下,赵先生只得将此事反映到社区,经过社区工作人员的多次劝说,狗主人才将狗交到了市流浪动物收容中心。
  前段时间,市民杜凯遇到一件烦心事。一次他驾车正常行驶时,突然从路边蹿出几条小狗,他急忙减速,不料被后车追尾,给自己和对方都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杜凯说,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小狗横穿马路的事情,希望相关部门能对市区的流浪狗进行整治,减少道路危险。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在一些公共场所,个别市民遛狗时不拴狗绳,或任由狗随地大小便,破坏了市容环境卫生。笔者在市区多个公园看到,管理方虽然在入口处的醒目位置竖起了严禁带宠物进入的警示牌,但是部分市民依然会牵着宠物进入。
  10月8日,笔者在市人民公园内看到,几名养狗的市民聚在一起活动,放任自己的宠物犬到处跑,而离这些狗不远的地方就是散步的人群。看到犬只在附近,家长们都谨慎地把孩子抱在怀中,绕道而行。“我们家的狗很乖,它不会咬人的,放心吧。”当笔者提醒遛狗要拴绳时,一名狗主人竟然表示,牵引绳会限制狗的行动自由,让狗感到不舒服。
  集中整治初见成效
  “家养犬如果不拴绳,很容易对他人造成伤害。”在市区开了两家宠物店的张亚静告诉笔者,饲养宠物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和时间,不少市民都因为一时好玩而养宠物犬,新鲜期一过就嫌麻烦了;如果没找到合适的领养者,就会把狗遗弃,于是造成了市区流浪犬越来越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区范围内流浪狗大约有数百只,且大多数没有接种疫苗,生存环境也不卫生,一旦发生伤人事件,极易给人传播狂犬病。笔者从我市公安部门了解到,仅今年上半年,市区范围内有记录的犬类伤人事件就有数十起,其中以狗伤儿童、妇女居多。
  “我们几乎每天都会接诊被狗咬伤或者抓伤的患者,从病例来看,流浪狗伤人事故要多一些。”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一名医生告诉笔者,流浪狗大多没有进行防疫,一旦伤人,伤者必须立即注射狂犬病疫苗,避免感染狂犬病。
  为切实整治市区日益突出的“狗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城市正常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市政府早在2013年就出台了《宝鸡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虽然我市相关部门多次对市区范围内的流浪犬进行了治理,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了规劝,但随着宠物狗数量的增加,“狗患”问题经常出现反弹,难以彻底根除。特别是犬只扰民、伤人及污染环境等问题日益突出,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为此,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9月15日起至11月15日,集中开展市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市区流浪犬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涉及金台、渭滨、高新、陈仓4区。通过集中整治,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查处,对于不按规定一户多养和随意街头遛放犬只的行为坚决纠正,对于养犬不办证和私自饲养的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或予以捕捉,确保一户一犬一档;捕捉、收
  容市区流浪
  犬、无证犬;查处市区饲养、销售、繁殖大型犬、烈性犬行为;查处遛犬不拴犬绳、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的行为;查处养犬扰民、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整治行动开展后,我市城管部门积极行动,从严整治违规和不文明养犬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笔者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获悉,截至目前,已为养犬者办理养犬证、发放犬牌500余个,查处无证犬、流浪犬18次,收容流浪犬155只,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51起。
  治理须建立长效机制
  “经过前期的治理,虽然不规范养犬行为得到了约束,但从长期看,仍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依照相关法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吕宏伟说,城市“狗患”是个社会问题,需要各方紧密配合,共同发力。
  依据《宝鸡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市、区两级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公安部门、农业部门对城市养犬进行规范管理,实施综合治理“手术”。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做好犬只的登记、年检和对无证犬的查处、收容,并对市民违规携犬外出等行为进行管理;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饲养的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行为,并对危害到市民安全的狂犬果断进行捕杀,避免造成实际的伤害结果;农业部门要对饲养犬只进行免疫,做好收容留检所的日常管理等。
  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在持续,有市民反映,感觉街头的流浪犬还在乱跑。对此,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流浪犬可以说是屡禁不止,甚至今天刚捕捉了一条,明天又会出现另外一条,一个重要原因是养犬大多呈个体化、分散化,不好一揽子管理。因此,城管部门会坚持常态化管理,一经发现流浪犬或群众举报就迅速出动,对放任犬只疯跑或未办证的,责令饲主依规办证或严加管护;对查找不到主人、肆意破坏市容环境或存在伤人风险的犬只,集中收容。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从保持城市文明的角度出发,各基层街道办和社区要广泛宣传养犬的相关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依规养犬、文明养犬。树立“养犬必办证、遛狗必拴绳、粪便必清理”的文明习惯,不给市容环境添麻烦,不给他人安全造成威胁,不给文明城市抹黑。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环卫科负责人高纳海表示,文明养犬并不难,出门遛犬应自觉做到“三个一”:即一根绳(狗必须牵好)、一张纸、一只袋(及时清除狗粪),这既是对爱犬的一种管理和保护,也是对公共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下一步,他们将加大对市区范围内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犬类和无主犬的管理力度,尤其对不文明、不规范养犬的市民进行教育和处罚。市民如发现流浪狗,可拨打12319城管热线,将有工作人员及时跟进,按规定进行收容处理。 
  

依规养犬 文明养犬 龙东

 
  养狗本来是个人行为和爱好,但这种爱好要是侵害到别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就不单单是个人的事了,必须加以规范和约束。近年来,市区的狗似乎有增无减,遛犬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牵犬绳和犬只扰民伤人问题时有发生,已成为群众诟病的三大“狗患”,特别是狗咬伤人后的风险,更是让人胆战心惊。因此,从保持城市文明的角度出发,务必依规养犬、文明养犬。
  公共秩序需要人人维护,依规养犬是底线。养狗现在基本不是为了看家护院,多是当成宠物来看待,许多人好吃好喝地饲养,还时不时带它上街去遛遛。可狗毕竟是家畜,上街后好多问题就暴露出来了,随地大小便,甚至有的人专门让狗在公园、绿地或草坪中“方便”,破坏市容环境,不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有的人遛狗时不拴狗绳,或根本没有给狗进行免疫,并让狗随意乱跑,疯狗咬人事件屡禁不止,由此引发了许多纠纷。因此,严格管理很有必要,也是减少狗患的重要手段。养狗要登记办证不是麻烦,是为了明确饲主的责任,遛狗牵绳、定期给狗进行防疫,是为了防止狗肆意破坏市容卫生和伤及他人。
  城市文明需要从自身做起,文明养犬是基本要求。说到“狗患”,根源在于个别饲主缺乏文明意识,缺乏对公共秩序的敬畏。一些人认为狗就是狗,也就这么一点小事,能有个啥?可是狗长期随地“方便”或严重扰民,就是人的不是了。如果饲主有文明观念,能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爱护市容环境,就不会任由狗四处“方便”;如果狗主人顾及他人的人身安全,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就不会遛狗不牵绳或不给狗打疫苗。说到底,“狗患”的根源在于人的文明意识较差。倘若对城市养狗问题不严加整治,将会使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变得很糟糕,说不定狗主人也会为自己的失范行为付出代价。根据《侵权责任法》,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养犬不遵守规定,就有可能惹上麻烦。因此,为了他人、为了社会,也为了自己,必须依规养犬、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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