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养犬,持证养犬,文明养犬。 外出遛犬,须拴犬链,并由成年人牵引。 不得携犬去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2018年9月15日起,一场持续两个月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在我市打响。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会对我市产生怎样的影响?养狗的市民家庭会不会受到影响?笔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宣传为先、整治跟后,办证为主、收容为辅,主要是为切实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创建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通过深入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减少市区流浪犬只,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减少犬只扰民、伤人事件,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每只犬都要有“身份证”
城市养犬,需要办理相关证件,犬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才算是被认可的合法养犬。此次整治,我市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查处,对于不按规定一户多养或街头随意遛放的行为坚决纠正,对于养犬不办证和私自饲养的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或予以捕捉,确保一户一犬一档。
据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市区养犬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在整治期间,要对养犬进行登记和年检,发放《养犬登记证》、犬牌,查处无证养犬、违规携犬外出等行为。这说明,不允许饲养没有合法证件的犬只,一旦发现,在执法人员劝导无效的情况下,犬只将被强制收容。
但是,家有爱犬的市民也不用担心,只需要携犬和犬只正面彩色照片到具有合法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明,然后携犬到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的单位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将养犬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犬的种类、特征、注射疫苗时间等信息录入电子芯片后,再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基层派出所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与犬只电子芯片植入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犬只照片,到辖区城管执法机构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此外,对于流浪犬、无证犬,我市有关部门还要进行捕捉、收容,占用城市街道、公共场所养犬,无照售犬行为,也要进行查处。
遛犬不能再“任性”
此次整治还要查处遛犬不拴犬链、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的行为,以及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查处在城市街道、公共场所因遛放犬只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据介绍,多个城市都出现过不拴犬链导致犬伤人的事件。因此,在遇到遛犬不拴犬链的情况时,执法人员首先进行劝导,若劝导无效则强制收容犬只。在此提醒市民,养犬人携犬外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必须携带《养犬登记证》,在犬只颈部系挂犬牌;须拴犬链,犬只的犬链不得超过1.5米;应当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此外,养犬的市民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疗养院、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农贸市场、金融经营场所、公共浴室、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商场(店)、候车室等场所。市民在携犬只乘坐电梯时,应当避开电梯运行的高峰时间,并为犬只戴嘴套或者采取怀抱、装入犬笼或者犬袋等其他约束措施。
建立养犬管理长效机制
虽然《宝鸡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已经实施几年,但是一些人对养犬管理不够重视,认为养犬管理工作是小事,导致市区流浪犬只剧增,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此次整治行动就是为了做好做细市区养犬管理工作,落实好《宝鸡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建立起养犬管理长效机制。
在整治期间,我市向社会公布了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进行查处,并加强养犬日常管理,做好犬证的办理登记、流浪犬只的捕捉及养犬工作的宣传。市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任务完成好、整治效果明显的区予以表彰;对进展缓慢的实行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各区每月向市养犬办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市养犬办对养犬管理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据了解,我市以整治提升为突破口,对市区养犬管理存在问题进行彻底解决,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养犬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