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本期发布:
“每桌酒席标准300元以下”“村民随礼不超过50元”“子女不得和老人分户”……最近,记者走访我市部分乡村发现,不少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不仅有遵纪守法、孝老爱幼、勤劳致富等“老传统”,还增加了新事新办、移风易俗等“新规矩”——
新规矩引领宝鸡乡村新风尚
■本报记者周淑丽
    岐山县益店镇南官庄村的村规民约。

    太白县太白河镇秦西南移民搬迁点的村规民约。孙海摄

    在千阳县草碧镇罗家店村村口,一块醒目的大牌子上写着本村的村规民约。

    太白县桃川镇杨下村集中搬迁新居,村民吕平原在家门前设立家风家训承诺牌。孙海摄

  新规矩宴席有标准,敬老有依据
  “各位父老乡亲,今天是我儿子娶媳妇的日子,薄酒淡菜,感谢大家捧场……”前不久,在太白县王家堎镇中明村,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吸引了不少村民。一身新装的老父亲在众人面前致辞,新郎和新娘手挽手给在座的宾客鞠躬敬酒。婚礼没有大摆宴席,没有高档烟酒,取而代之的是平常酒席、瓜子花生糖、绿茶等。新郎蒙陶俊说,现在村上过事有新规矩,红白理事会不允许大操大办,每桌酒席花费在300元至450元,并且严禁不文明、不健康的表演。“设立这些规矩好,对年轻人来说,省钱还省事。”蒙陶俊说。
  在中明村,像这样“婚事简办”的事例已经不是第一个了。今年初,村民王长录嫁女儿,原本张罗着要摆40桌,最后在村上红白理事会的劝说下只摆了25桌。一开始他还不理解,后来想通了反倒觉得这样挺好。王长录说:“现在村上把红白喜事的标准写进村规民约了,各家都要按这个标准来,不用花大价钱硬撑门面、添负担,也不存在谁笑话谁,用省下来的钱贴补小两口,更实在。”
  9月底,记者在千阳县采访时,遵守这些规定,如果有人不守规矩,其他村民就会提醒他;如果情况比较严重,村干部会出面干涉。
  新变化群众负担轻了,村上风气好了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近两年把村规民约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现在全市千余行政村基本都制定了村规民约。“新规矩”给乡村带来了不少新变化,像办理红白喜事、孝敬老人等方面的规定,不仅减轻了群众负担,也引领了村上的好风气。
  太白县农工部一名干部告诉记者,有些农村群众办理婚丧嫁娶喜欢攀比,有了村规民约的约束,撑面子摆排场的风气明显收敛了。比如中明村的新规矩是从今年3月开始执行的,村民办酒席不请乐队,不大操大办,平均每桌费用370元,每场桌数35桌,按太白县酒店标准计算,为村民节约办事成本2.2万余元,大大减轻了群众负担。大家互帮互助,还促进了邻里关系。
  千阳县民政干部赵军说,村规民约相当于村上的“小宪法”,有了村规民约的约束,不管是红白喜事的操办,还是孝敬老人、爱护环境、勤劳致富等,都有了规矩。村规民约的制定征求了大多数村民意见,所以也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大家都要遵守,推动了农村风气积极向上,促进了乡村文明和谐。
  金台区东岭社区居民大多是东岭村的老村民,这些年日子过好了、口袋有钱了,有些村民觉得就应该在婚丧嫁娶方面好好操办。为了刹住这种不良风气,东岭村早在2000年就制定了村规民约,提出不管谁家有红白事,必须预先向村上声明或提出申请,村干部一方面帮助主家料理事情,另一方面也监督各家按照统一标准办理。这些年,东岭村的村规民约又经过了几次修订,共有26条内容,包含了懂法守法、薄葬厚养、热爱劳动、尊敬老人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而且对不孝敬老人、不积极参加工作等违反规定的给予经济处罚,其中有一条就提到,“村民年龄男在50岁以下、女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且无特殊情况的要人人有事干。”东岭社区主任康银霞说,东岭村的情况比较特殊,也很具有代表性,村规民约也比其他村子多一些规矩,有了规矩就有了约束大家的依据。现在村民们都比较自觉,红白喜事从简、不和老人吵架拌嘴、积极参加公益事业等已蔚然成风。
  新时尚文明乡约上墙,移风易俗入心
  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导中心负责人张碧宇告诉记者,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看起来不如法律法规有效力,但在农村发挥的实际作用却非常大。市上指导建设村规民约之初,就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精神融入进去,在遵循当地旧风俗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树立“新规矩”,引领移风易俗的新风尚。
  目前,我市各县区涌现了不少村规民约的新亮点。据张碧宇介绍,陇县将群众的身后事关怀写入其中,陈仓区用村规民约助推脱贫攻坚,岐山县和眉县把村规民约与家风家训结合起来,不少村规民约还被编成顺口溜、三字歌等,专门刻在了文化墙上,让群众抬头可见、牢记心中。他们也积极倡导,希望各村能够尽量“一事一约”,对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制定规范,比如对红白喜事的规定、村民随礼的约定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弘扬文明乡风的作用。
  市文明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十分注重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约四会”“十个一创建工程”等一系列工作,以此提升乡村文明新风。村规民约只是其中的一项工作内容,现在各县区涌现出的这些“新规矩”,也是乡村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的体现。“村规民约主要是从道德方面进行约束,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比较紧密,对引导文明乡风有着重要意义。”这名工作人员说,今年市文明办还针对村规民约进行了调研,就是希望更好地指导各县区做好这项工作,让村规民约更详细更规范,真正成为提升村民道德素养、促进乡风文明工作再上台阶的重要依托。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村规民约更好地发挥作用,市文明办准备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帮助更多乡村,建设较为规范的村规民约。我市民政部门也在9月底发布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征集评选优秀村规民约,征集的范围还包括各村民和居民小组,以及自然村组织的“组规”和“楼规”等,要求内容积极向上,形式灵活。评选结束后,将把优秀的村规民约汇编成册,在各县区推广宣传,真正达到引领文明乡风、助推乡村振兴的目的。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