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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法律权威向违法者亮剑
市运管处首例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结案
本报讯日前,市运管处首例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经渭滨区人民法院审查、裁定,并强制执行完毕,使这起历时9个月的“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案件得到依法处理。
2018年1月6日,付某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陕C·F****号比亚迪牌小型轿车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在虢镇东门被陈仓运管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1月15日,陈仓运管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经过运管部门多次催告,付某始终不接受处理。在法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过后,市运管处再次催告,付某置之不理。9月7日,市运管处依法向渭滨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付某非法营运一案强制执行。经法院合议庭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运管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于9月13日依法做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9月19日,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付某银行存款,并于9月21日将罚款和滞纳金转至市运管处,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说,市运管处首例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的顺利结案,有效打击了违法经营者的侥幸心理和嚣张气焰,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为我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杨曙斌令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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