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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宝开展执法检查——
加大依法监督力度 探索完善长效机制
  本报讯10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带队来宝,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连日来,检查组深入我市渭滨区、陈仓区和太白县部分企业、农村、项目施工现场、秦岭生态环境整治现场,对法律法规制度落实、推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召开五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
  在座谈会上,梁宏贤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反馈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梁宏贤表示,近年来宝鸡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出了“6511”治霾模式,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同时,积极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值得肯定。梁宏贤强调,要继续加大依法监督和依法治理力度,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和各个环节的责任。要深入研究,不断完善防污治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尽快出台切合本地实际、更具操作性的配套法规。要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为大气污染防治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积极努力。
  市领导尹清辽、徐延波、刘焕勋、曹海芹分别参加检查、座谈会。
  (秦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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