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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414万亩
  新华社西安10月8日电记者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多措并举,力争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4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595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966万亩。
  意见提出,各市、县(区)要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土地规划计划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严控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要统筹安排土地利用中的新增和存量计划,实行差别化配置,推进有条件地区建设用地减量化。同时,各市、县(区)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在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面,意见明确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建设单位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耕地。同时,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拓展补充耕地的多种途径。
  同时,陕西省还将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耕地保护支持力度,允许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一定规模在省域或市域范围内流转使用。优先安排经济薄弱地区提供的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对脱贫攻坚的支持作用。
  此外,意见明确禁止开垦严重沙化土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开垦耕地,禁止违规毁林开垦耕地,禁止将已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纳入土地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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