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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消费注意避开雷区
  “十一”黄金周将至,又到了市民购物、出游、聚餐的高峰期,商场、景点、饭店人气爆棚,一些不良商家往往会借此耍手段、玩花样,误导欺骗消费者。日前,我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发布了消费警示,在揭露消费陷阱的同时,教您如何防范,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旅游出行篇
  陷阱一:景点缩水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十一”黄金周期间,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只为感受不同的地域风情。由于许多景区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对旅游路线不熟悉,只能听从导游安排。旅行社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为减少开支,在游览过程中私自将部分景点省略,或模糊具体景点。如×××一线游,让人听上去感觉景点很多,实际却并非如此,许多景点只是路过而已,根本没有停留下来让游客仔细游览的时间,但价格却并不低。
  应对方法:消费者在选定线路时,一定要将行程安排、景点名称、各景点的停留时间咨询清楚,最好将上述内容明确地写入旅游合同,以便日后维权。 
  陷阱二:强制消费
  目前,旅游市场低价团非常多,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导游和地接社的收入完全靠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回扣获取。因此,旅行社在行程中增加了许多购物点,这些地方商品价位非常高,上当受骗的消费者不在少数。除此以外,许多旅行社只包含景点大门票,里面的小景点还得消费者自己掏钱,游客只能吃哑巴亏。 
  应对方法:消费者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并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陷阱三:吃住标准降低
  许多游客发现,他们在旅游景点除了用餐标准远低于合同中所定的标准外,酒店住宿也被莫名降级。当游客向导游反映时,对方往往以当地的餐饮和酒店就是这个标准为由推卸责任。
  应对方法: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不仅要写清就餐的次数、用餐标准,还要相互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此外,尽量避免选择低价团,这样出游品质才有保障。
  陷阱四:私自拼团或转团
  不少市民在旅行过程中,都有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旅行社私自拼团或转团的遭遇,李先生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去年,李先生跟团去云南大理、丽江玩了7天,但这次旅行让他很糟心。当时,合同上没有注明拼团,当他下飞机后发现,自己所在的旅游团纯粹是拼凑而成,游客来自山东、陕西、河南等地,报名团费价格相差很多,最便宜的和最贵的报价之间竟然相差1000元。
  应对方法:游客一旦遇到旅行社私自拼团或转团,可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要当场与接转旅行社签订新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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