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本期发布:
法官对家庭暴力说“住手”!
扶风法院为申请人开出人身保护令
  本报讯近日,扶风法院利用家事审判方式的工作机制,为一名申请人开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常年忍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何某依法进行保护。
  据承办法官介绍,9月4日,申请人何某因不堪忍受丈夫黄某常年的家庭暴力,来到扶风法院寻求帮助。何某与黄某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其间,何某长期受到丈夫黄某的威胁、殴打,黄某甚至提着刀声称要杀何某及其娘家人,还威胁何某不准离婚、不准逃跑。今年8月29日晚,黄某再次因琐事持械对何某进行殴打,致何某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何某不堪忍受,遂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核发人身保护令。
  接到求助后,承办法官要求何某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法官当即展开调查询问,确认黄某确实对何某实施家庭暴力,并有可能继续对何某实施家庭暴力。9月5日上午,扶风法院依法裁定,对何某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黄某对何某实施家庭暴力及跟踪、骚扰,并不得威胁何某相关亲属。
  法官介绍说,“人身安全保护令”除了需要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外,还需要准备一些被家暴的照片、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相关的初步证据,承办法官通过刑事证据审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具体事实、情节,对被申请人进行法治教育、督促被申请人迅速执行,并与当地妇联、公安、基层组织实施联动,对申请人进行实时监督保护,一旦再次发现此类情况,法院即会根据情节处置或追究被申请人的刑事责任。
  (白杨)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