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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持续推进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谢克强摄
本报讯9月14日,渭滨区神农镇政府组织实施,区级有关部门配合,对位于212省道11公里至18公里处整治区域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缺乏相关建设手续的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竹林山庄、祥和山庄等13处违建进行了集中拆除(见右图)。
当天上午9时许,笔者随渭滨区工作人员来到212省道11公里处的第一处拆违现场看到,周围拉起了警戒线,一台大型挖掘机和一台洒水车同时作业,对该处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随后,笔者又来到神农镇大散关村境内,清姜河东岸的两处违建也正在紧张有序地拆除。
据渭滨区工作人员介绍,当天已将13处违建全部拆除。拆除和清理后,将严格按照复耕复绿的标准,尽快恢复土地植被,确保嘉清水源地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当天拆除的违建面积约6200平方米。
据了解,渭滨区经过前期排查,按照9月11日全市秦岭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整改现场会精神,研判确定将这13处违建纳入拆除范围。
渭滨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秦岭生态保护及水源地保护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整治工作,截至9月14日,累计拆除违建约5.2万平方米,渭滨区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率68%,剩余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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