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本期发布:
8月20日起,上交所收盘交易机制改变——
投资者应该注意啥?
  8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通知,从8月20日起,上交所将实施三分钟收盘集合竞价,并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集合竞价在A股市场并不陌生,目前沪深交易盘前都采用集合竞价方式,但不少投资者对于集合竞价规则还较为模糊。在新的交易机制生效后,投资者应该注意啥?
  西部证券公园路营业部理财顾问表示,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的行情展示不同于连续竞价,而和开盘集合竞价相同,即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既不可撤销在该阶段提交的申报,也不可撤销在进入该阶段前提交的、尚未成交的申报。这意味着14:57-15:00实施集合竞价后,其间上交所股票委托将不再接受撤单,没了反悔机会,所以投资者切不可任性下单。
  股票交易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接受市价申报,若投资者在该阶段提交市价申报,将会出现申报无效的现象,投资者可能损失收盘阶段的交易时机。债券、债券回购、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种未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故14:57-15:00期间的行情展示维持现状不变。此外,盘前集合竞价两大时间段有不同规定:9:15-9:20可以挂单也可以撤单;9:20-9:25与14:57-15:00一致,只能挂单,不接受撤单。(晓雯)
  嘉宾言论不代表本报观点,仅供参考。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