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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住宿车辆受损消协调解成功维权
  本报讯在酒店住宿,将车放在指定停车场,结果车窗却被人打碎。日前,市民苑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闹心事,好在通过渭滨区消费者协会桥南分会的调解,酒店最终给苑女士赔偿了1500元的损失。
  前段时间,苑女士在市区公园路一酒店住宿时,将车停放在了酒店指定的停车场,结果第二天发现车窗玻璃破损了。苑女士认为,酒店安全管理不到位,致使车窗玻璃破损,于是要求赔偿,但对方却以停车属于附带赠送服务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无奈之下,苑女士只好前往渭滨区消费者协会桥南分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桥南分会工作人员确认情况属实后,第一时间约谈酒店负责人,向其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顾客入住酒店缴纳房费后,酒店就有保证顾客在酒店范围内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车辆作为一种特殊财产,虽不能随身携带,但停放在酒店指定停车场,应当受到酒店的保护。经调解,酒店给苑女士赔偿了1500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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