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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宝鸡市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8月11日,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新一轮巡察工作启动。8月17日已全部完成了巡察进驻工作。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本轮设8个巡察组,8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从8月中旬至9月底分别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档案馆、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司法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体育局和市招商局等1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宝鸡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按照计划安排,各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电子邮箱等,同时在巡察组驻地和被巡察单位设意见箱。受理信访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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