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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佳县县委原书记辛耀峰被双开
  新华社西安8月12日电记者从陕西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在对佳县县委原书记辛耀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决定给予辛耀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称,经查,辛耀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搞政治攀附,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既花巨资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又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务影响,从事营利活动,违规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国有企业经营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犯罪。
  通报称,辛耀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丧失纪律底线,完全背离党的宗旨,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搞权力寻租、公器私用,把本应为人民服务的公权力当作自己敛财的工具,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破坏“亲”“清”政商关系,大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大肆收受巨额财物甚至公然索贿,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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