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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口子吵架丈夫冲动之下烧了房子
检察官人性化办案不批捕
  本报讯两口子因为家庭矛盾发生争吵,男子把家点着后逃离,在警方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时,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人性化办案方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孟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化解了夫妻间的矛盾,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7月5日9时许,因生活琐事问题,家住岐山县蔡家坡镇的孟某与妻子王某在家中发生争吵,怒气未消的孟某将汽油泼洒在客厅沙发上,扬言妻子如不好好过日子就点火;威胁未果后,孟某用打火机将卫生纸点燃后扔到沙发上引发大火离开,之后村民帮助灭了火。7月11日,岐山县公安机关以涉嫌放火罪,提请检察机关对孟某批准逮捕。
  岐山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在细致审查案件后发现,该案简单的事实背后隐藏着许多不容忽视的因素,犯罪嫌疑人孟某从十几岁时失去双亲,性格内向,文化程度较低,二人系再婚家庭。孟某此次犯罪系因家庭琐事引起争吵后,在情绪失控状态下激情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同时,家中主要经济来源靠孟某打工的收入,王某的女儿正在上学,家中被烧后,仅凭王某一人力量无法进行重新修缮。在案发后,孟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王某也向检察机关出具书面材料,要求对孟某从轻处理。
  受理此案后,检察官综合考虑了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实施犯罪的原因、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等因素,并向王某及周围邻居调查了解了孟某平时在村上的表现情况。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修复家庭关系,岐山县检察院采取人性化办案方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孟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决定对孟某取保候审。这样一来,不仅化解了夫妻间的矛盾,更让强制措施充分发挥了维护正义、促进和谐的作用,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白杨侯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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